2025最新租屋補助2.0 看看你的租屋補助資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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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最新租屋補助2.0開跑! 快看看你的租屋補助資格! 內政部放寬補貼條件,不論單身、家庭、學生、外地工作者,租金補貼最高每月8,000元。 快速了解申請資格、補助金額與地區差異!
📍什麼是租屋補助?誰可以申請租屋補助?
為了減輕民眾租屋負擔,政府持續推動租金補貼政策,並在近期推出更大規模的補助措施。2025年起,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再度升級,不僅提高補助金額,還進一步放寬申請門檻,受惠戶數預計將從原本的12萬戶,大幅擴增至約70萬戶。
補貼金額同步調整,原先的補助倍數由1.2倍提高至1.8倍,最高每月可領取達14,400元,讓租屋族實際感受到減壓效果。
- 2025 最新租屋補助2.0申請期間
申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上午 9 點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5 點 止,全年開放,採「隨到隨辦」方式,彈性不受時程限制,讓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可依自身情況自由提出申請。 - 諮詢服務專線
有任何申請疑問,可於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點至下午 6 點 撥打租屋補助專線:02-7729-8003,由專人協助解答。 - 💻 申請方式
補助以 線上申辦為主,流程簡便。
若為 既有補助戶(即曾於 2023/7/3 至 2024/8/31 間申請且於 2024/8~12 有核撥紀錄者,或於 2024/9/1 至 12/31 間提出並通過審查者),系統將自動帶入資料,無須重新申請。不過,若原租賃契約已終止,補助對象應在契約終止後 三個月內提出新的租賃契約文件,以繼續享有補助。
租屋補助申請條件總覽
項目 | 說明 |
---|---|
申請人年齡與身分 |
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,在國內設有戶籍,且符合以下之一: 1. 已成年。 2. 未成年但符合下列之一: (1) 安置機構或寄養結束,無法返家者。 (2) 由外籍人士、大陸地區或港澳人士擔任監護者。 |
住宅持有狀況 |
家庭成員「無自有房屋」,具下列情形之一: 1. 完全無房產。 2. 持有的共有房屋,其他共有人非家庭成員。 3. 僅持有政府公告拆遷或危險建築物(需附證明)。 4. 持有毀損面積逾50%之建物(需附證明)。 |
不得同時領取其他住宅補助 |
家庭成員不可同時領取其他住宅補貼,但以下例外可申請: 1. 願放棄原有補助者。 2. 承租社宅者願切結放棄社宅補助者。 3. 同戶家庭中申請人以外的家庭成員正在申請其他補助。 |
家庭年所得限制 | 家庭「每人每月平均所得」需低於所在地縣市公告標準(如下表)。 |
家庭成員定義 |
包含以下成員: - 申請人本人 - 配偶 - 未成年子女(由申請人/配偶監護) - 胎兒 - 受監護人 |
各縣市每人每月所得上限
地區 | 所得上限(新台幣/月) |
---|---|
臺北市 | 58,947 元 |
新北市 | 49,200 元 |
桃園市 | 47,931 元 |
臺中市 | 46,554 元 |
臺南市 | 42,690 元 |
高雄市 | 43,257 元 |
金門縣 / 連江縣 | 40,959 元 |
其他縣市 | 42,690 元 |
註:所得以財稅機關提供的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總額為準(含分離課稅),並依最低生活費 3 倍標準計算。
🔗內政部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:申請條件
📍2025 最新租屋補助2.0 補助金額一次看
每月租金補貼金額
租賃房屋所在地 | 每月補貼金額上限 | ||
---|---|---|---|
第一級 | 第二級 | 第三級 | |
臺北市 | 8,000元 | 5,000元 | 3,000元 |
新北市(主要區域) | 5,000元 | 4,000元 | 2,400元 |
新北市(次要區域) | 3,600元 | 3,200元 | 2,000元 |
新竹縣、市 | 5,000元 | 4,000元 | 2,400元 |
桃園市 | 5,000元 | 4,000元 | 2,400元 |
臺中市(主要區域) | 5,000元 | 4,000元 | 2,400元 |
臺中市(次要區域) | 3,600元 | 3,200元 | 2,000元 |
臺南市(主要區域) | 4,000元 | 3,600元 | 2,200元 |
臺南市(次要區域) | 3,600元 | 3,200元 | 2,000元 |
高雄市(主要區域) | 4,000元 | 3,600元 | 2,200元 |
高雄市(次要區域) | 3,600元 | 3,200元 | 2,000元 |
其他縣市 | 3,600元 | 3,200元 | 2,000元 |
補貼金額加碼對象與倍率
加碼對象 | 補貼倍率 |
---|---|
單身青年(成年未滿40歲) | 1.2倍 |
新婚家庭(結婚2年內) | 1.3倍 |
育有未成年子女(含胎兒) |
1人:1.4倍 2人:1.6倍 3人:1.8倍 4人以上:每多一名子女 +0.2倍 |
經濟弱勢(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) | 1.4倍 |
社會弱勢 | 1.2倍 |
註1:如符合多種加碼條件,以最高倍率計算。
註2:經濟弱勢: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註3:社會弱勢包含:特殊境遇家庭、安置結束未滿25歲、65歲以上、家庭暴力/性侵受害者、身心障礙者、愛滋病患者、原住民、災民、遊民、懷孕或生育困境未成年人等。
📍租金補貼申請文件
申請書
書面申請者需簽名或蓋章。
線上申請者免附。
租賃契約影本
必須載明以下資訊:
出租人與承租人姓名
承租人身分證字號
租賃地址、租金金額、租期
申請人帳戶證明
須提供金融帳戶證明文件(含戶名與帳號)
若帳戶遭強制執行或無法使用,可填寫切結書改用其他帳戶
懷孕證明(如適用)
需附上申請日前一個月內,由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懷孕證明影本
弱勢身分證明(如適用)
檢附符合資格的身分證明影本
若由協辦機關透過政府資料認定者,可免附
監護職務證明(如適用)
須提供載有監護記事的戶籍資料
未附或無監護記事者,該受監護人不計入家庭成員
特殊身分家庭成員(如外籍、大陸、港澳人士)
須附移民署核發之統一證號證明
未提供者不計入補貼家庭人數及金額
🔗內政部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:檢附文件
📍租屋補助什麼時候會撥款?
目前租屋補助採「隨到隨辦」方式受理,補助金的撥款時間依下列情況處理:
若申請時租賃契約已生效,補助金將自申請日起每月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。
若租賃契約尚未生效,則會從契約起租日起開始按月撥款。
如為仍在領取前一年度補助的申請人,需待該年度補助結束後,才能開始核發新年度補助。
若在補貼期間內無實際租屋情形,則不會核發補助款。
至於租期不足整月的部分,會依據當月實際租屋天數比例計算發放金額。
🔗內政部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:申辦連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