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最新租屋補助2.0 看看你的租屋補助資格!

2025最新租屋補助2.0|租屋補助資格

2025 最新租屋補助2.0開跑! 快看看你的租屋補助資格! 內政部放寬補貼條件,不論單身、家庭、學生、外地工作者,租金補貼最高每月8,000元。 快速了解申請資格、補助金額與地區差異!

📍什麼是租屋補助?誰可以申請租屋補助?

為了減輕民眾租屋負擔,政府持續推動租金補貼政策,並在近期推出更大規模的補助措施。2025年起,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再度升級,不僅提高補助金額,還進一步放寬申請門檻,受惠戶數預計將從原本的12萬戶,大幅擴增至約70萬戶。
補貼金額同步調整,原先的補助倍數由1.2倍提高至1.8倍,最高每月可領取達14,400元,讓租屋族實際感受到減壓效果。

  • 2025 最新租屋補助2.0申請期間
    申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上午 9 點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5 點 止,全年開放,採「隨到隨辦」方式,彈性不受時程限制,讓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可依自身情況自由提出申請。
  • 諮詢服務專線
    有任何申請疑問,可於週一至週五 上午 8 點至下午 6 點 撥打租屋補助專線:02-7729-8003,由專人協助解答。
  • 💻 申請方式
    補助以 線上申辦為主,流程簡便。
    若為 既有補助戶(即曾於 2023/7/3 至 2024/8/31 間申請且於 2024/8~12 有核撥紀錄者,或於 2024/9/1 至 12/31 間提出並通過審查者),系統將自動帶入資料,無須重新申請。不過,若原租賃契約已終止,補助對象應在契約終止後 三個月內提出新的租賃契約文件,以繼續享有補助。

租屋補助申請條件總覽

項目 說明
申請人年齡與身分 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,在國內設有戶籍,且符合以下之一:
1. 已成年。
2. 未成年但符合下列之一:
 (1) 安置機構或寄養結束,無法返家者。
 (2) 由外籍人士、大陸地區或港澳人士擔任監護者。
住宅持有狀況 家庭成員「無自有房屋」,具下列情形之一:
1. 完全無房產。
2. 持有的共有房屋,其他共有人非家庭成員。
3. 僅持有政府公告拆遷或危險建築物(需附證明)。
4. 持有毀損面積逾50%之建物(需附證明)。
不得同時領取其他住宅補助 家庭成員不可同時領取其他住宅補貼,以下例外可申請:
1. 願放棄原有補助者。
2. 承租社宅者願切結放棄社宅補助者。
3. 同戶家庭中申請人以外的家庭成員正在申請其他補助。
家庭年所得限制 家庭「每人每月平均所得」需低於所在地縣市公告標準(如下表)。
家庭成員定義 包含以下成員:
- 申請人本人
- 配偶
- 未成年子女(由申請人/配偶監護)
- 胎兒
- 受監護人

各縣市每人每月所得上限

地區 所得上限(新台幣/月)
臺北市58,947 元
新北市49,200 元
桃園市47,931 元
臺中市46,554 元
臺南市42,690 元
高雄市43,257 元
金門縣 / 連江縣40,959 元
其他縣市42,690 元

註:所得以財稅機關提供的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總額為準(含分離課稅),並依最低生活費 3 倍標準計算。

🔗內政部 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申請條件

📍2025 最新租屋補助2.0 補助金額一次看

每月租金補貼金額

租賃房屋所在地 每月補貼金額上限
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
臺北市8,000元5,000元3,000元
新北市(主要區域)5,000元4,000元2,400元
新北市(次要區域)3,600元3,200元2,000元
新竹縣、市5,000元4,000元2,400元
桃園市5,000元4,000元2,400元
臺中市(主要區域)5,000元4,000元2,400元
臺中市(次要區域)3,600元3,200元2,000元
臺南市(主要區域)4,000元3,600元2,200元
臺南市(次要區域)3,600元3,200元2,000元
高雄市(主要區域)4,000元3,600元2,200元
高雄市(次要區域)3,600元3,200元2,000元
其他縣市3,600元3,200元2,000元

補貼金額加碼對象與倍率

加碼對象 補貼倍率
單身青年(成年未滿40歲)1.2倍
新婚家庭(結婚2年內)1.3倍
育有未成年子女(含胎兒) 1人:1.4倍
2人:1.6倍
3人:1.8倍
4人以上:每多一名子女 +0.2倍
經濟弱勢(低收入戶/中低收入戶)1.4倍
社會弱勢1.2倍

註1:如符合多種加碼條件,以最高倍率計算。
註2:經濟弱勢: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註3:社會弱勢包含:特殊境遇家庭、安置結束未滿25歲、65歲以上、家庭暴力/性侵受害者、身心障礙者、愛滋病患者、原住民、災民、遊民、懷孕或生育困境未成年人等。

📍租金補貼申請文件

  1. 申請書

    • 書面申請者需簽名或蓋章。

    • 線上申請者免附。

  2. 租賃契約影本

    • 必須載明以下資訊:

      • 出租人與承租人姓名

      • 承租人身分證字號

      • 租賃地址、租金金額、租期

  3. 申請人帳戶證明

    • 須提供金融帳戶證明文件(含戶名與帳號)

    • 若帳戶遭強制執行或無法使用,可填寫切結書改用其他帳戶

  4. 懷孕證明(如適用)

    • 需附上申請日前一個月內,由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懷孕證明影本

  5. 弱勢身分證明(如適用)

    • 檢附符合資格的身分證明影本

    • 若由協辦機關透過政府資料認定者,可免附

  6. 監護職務證明(如適用)

    • 須提供載有監護記事的戶籍資料

    • 未附或無監護記事者,該受監護人不計入家庭成員

  7. 特殊身分家庭成員(如外籍、大陸、港澳人士)

    • 須附移民署核發之統一證號證明

    • 未提供者不計入補貼家庭人數及金額

🔗內政部 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檢附文件

📍租屋補助什麼時候會撥款?

目前租屋補助採「隨到隨辦」方式受理,補助金的撥款時間依下列情況處理:

  • 若申請時租賃契約已生效,補助金將自申請日起每月匯入申請人指定帳戶。

  • 若租賃契約尚未生效,則會從契約起租日起開始按月撥款。

  • 如為仍在領取前一年度補助的申請人,需待該年度補助結束後,才能開始核發新年度補助。

  • 若在補貼期間內無實際租屋情形,則不會核發補助款。

  • 至於租期不足整月的部分,會依據當月實際租屋天數比例計算發放金額。

 

🔗內政部 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申辦連結